事务公告

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“十四五”科技规划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15 作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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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: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“十四五”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年度分解任务,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3年度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申报指南,现就任务分解(见附件1)及申报要求通知如下:

2023年度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申报要求:

(一)总体要求

1.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人,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,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,每年限申报1个项目。未按规定完成省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。

2.申报项目类型包括:重点项目(一类项目)、一般项目(二类项目)以及自主创新项目(三类项目)。省厅将根据行业创新发展需要予以一定资金补助。省厅补助资金的项目的承担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确定;其他项目的承担单位为项目申报单位。

3.鼓励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“四主体一联合”新型研发平台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申报项目。同等条件下﹐优先支持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落地的项目。

(二)推荐申报渠道

学校是项目申报的推荐单位,将根据申报指南(见附件2)要求组织申报,对申报项目的内容完整性、指南符合性、技术先进性等严格把关。

(三)申报材料和程序

1.网上申报。项目均应通过“陕西交通科技信息管理系统”(http://jtyst.shaanxi.gov.cn/kj)进行网上申报,申报信息应注明指南响应内容以及申报项目类别。系统填报时间:2022年11月15日9:00至2022年11月28日17:00。

2.材料报送。请各项目申报人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(系统导出水印版加盖公章)一式两份,送至渭水校区行政楼808室。

(四)联系方式

校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理工项目科联系人:陈永瑞、师震

联系电话:61105261

邮箱:kjxmk@chd.edu.cn

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中心

2022年11月15日




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: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“十四五”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年度分解任务,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3年度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申报指南,现就任务分解(见附件1)及申报要求通知如下:

2023年度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申报要求:

(一)总体要求

1.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人,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,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,每年限申报1个项目。未按规定完成省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。

2.申报项目类型包括:重点项目(一类项目)、一般项目(二类项目)以及自主创新项目(三类项目)。省厅将根据行业创新发展需要予以一定资金补助。省厅补助资金的项目的承担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确定;其他项目的承担单位为项目申报单位。

3.鼓励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“四主体一联合”新型研发平台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申报项目。同等条件下﹐优先支持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落地的项目。

(二)推荐申报渠道

学校是项目申报的推荐单位,将根据申报指南(见附件2)要求组织申报,对申报项目的内容完整性、指南符合性、技术先进性等严格把关。

(三)申报材料和程序

1.网上申报。项目均应通过“陕西交通科技信息管理系统”(http://jtyst.shaanxi.gov.cn/kj)进行网上申报,申报信息应注明指南响应内容以及申报项目类别。系统填报时间:2022年11月15日9:00至2022年11月28日17:00。

2.材料报送。请各项目申报人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(系统导出水印版加盖公章)一式两份,送至渭水校区行政楼808室。

(四)联系方式

校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理工项目科联系人:陈永瑞、师震

联系电话:61105261

邮箱:kjxmk@chd.edu.cn

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中心

2022年11月15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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